进入看守所以获得家庭探访机会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正处于
羁押期之内,
犯罪嫌疑人的
家属可
委托律师负责处理此案件,作为
辩护人,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
辩护律师有权前往看守所与其委托人见面,以获取案件详情。
同时,被羁押人士同样享有通信和会面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告在羁押期间,经过司法部门的许可并且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他/她是可以与
直系亲属通过信件来沟通交流的。
然而,被
羁押人员需要严格履行看守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在与被羁押人员进行会面时,准许会见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真实的
身份证件,遵循指定的时间安排在看守所的会见区域进行。
此外,若已经聘请了
律师协助接洽事务,该位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时还必须出示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法定机构开具的书面证明以及委托人的
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
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