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少数情况下,由于对他人施行的
暴力导致受害者所受伤害为轻微级别,该
行为人并不会面临被监禁的风险。一般来说,这种初级程度的伤害案件,可以交由负责治安事务的机构即公安部门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就
赔偿、和解等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有关方面将不会再施加任何惩处;然而,若是调解工作无法得以顺利完成,那么有可能会对实施
暴力行为的个体施加罚款或判处15日以内的
行政拘留作为惩罚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