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婚后是否再次
结婚并不影响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作出明确的解读和阐述。
当父母因
感情破裂而选择
离婚之后,如果他们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共同同意并作出妥善安排,那么就应当遵循彼此之间的约定去落实。
然而,如若父母无法就此事宜协商出实质性解决方案,则应该寻求专业机构法庭的帮助,让法官依据法律
法规对此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因为法官在进行裁定时将严格遵守以下原则:对于尚未达到两岁弱冠年纪的未成年子女,寻求母亲的直接抚育是最为优先考虑的原则。
至于已经满了两周岁且具备
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其父母在
抚养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的,应由当地法院依照共和国相关法律,结合子女成长的具体状况,采取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来进行最终的判决。
在所有情形中,八周岁以上已经拥有基本自主思想意识的
未成年人,都应当受到社会大众和
司法机关的充分尊重,遵循他们的真实意愿,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