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法律层面上,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又称故意毁损财物罪,特指
行为人蓄意对公共或
私人财产进行毁灭或损害,且其价值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得以构成的
犯罪。
恶意地破坏他人财产,在一段时期内可能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
故意毁损公共或私人财产,若该行为导致
财产损失达到一
定金额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并会受到特定的法律惩罚;
财产损失到达一定数量级别的,或者存在其他尤其严重情节的,也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法条规定,如第二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如下:
行为人故意破坏公私财产,若其数额达到特定范围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的
刑罚;
而如果财产
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话,则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
法律制裁。
针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共同制定了《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其中明确指出:
若行为人在实施故意毁损公私财产的过程中,涉及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者,公安机关皆有权展开
立案追诉:
a)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超过人民币五千元以上;
b)连续毁损公私财产超过三次及以上;
c)纠集三名以上人员,公开毁损公私财产;
d)其他
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