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交通事故导致
人员伤亡的
赔偿问题:
对于给他人身体带来伤害,应当支付相关的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了进行治疗与恢复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因为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的短缺支出。
此外,如果构成
伤残,还需承担辅助器具费及
残疾赔偿金,如果发生死亡,自然要对
家属进行相应的
丧葬费及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
当然,若对
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可以依法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
人身权益造成严重
精神损害的,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