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申请人,若您希望能在上海申请异地换领或补领居民
身份证,以下是所需
递交的证件: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仅限于情况为居民身份证换领);
3、
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以及由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关于如何在上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的流程如下:
1、首先是居住地受理环节:
请您亲自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同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并缴纳相关证件工本费用。
在此过程中,若您选择换领居民身份证,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供审查;
若是选择补领居民身份证,则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或
居住证用以核对身份。
2、其次是
户籍地签发环节:
在异地受理点接收到您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换领或补领申请之后,他们会立即将此信息通过网络传送至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而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也会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发。
3、最后是居住地制作及发放证件环节:
等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接收到经过审核并签发的制证信息后,便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核验工作,然后由您持着领证回执卡前往受理点领取相应证件。
在此过程中,若您所申请更换的证件是新的证件,则在领取新证时务必交回原有的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