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
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实现
离婚的目的:
首先,若夫妻二人均同意
解除婚姻关系并能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的话,便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进行
离婚登记处理。
在这之后,需要经历为期30天的冷静期满后,若无任一方做出反悔之举,那便可顺利获得
离婚证书。
相反地,若是其中一人不愿结束婚姻亦或者存在对于
财产分配及子女
抚养等问题的异议时,那么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而在此过程中,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
若经调解仍然无法化解矛盾,且认定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已出现破裂,则应裁定
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