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诈骗罪行,其定罪
量刑往往依据涉嫌金额来判定。
为了详尽地阐述诈骗罪行涉及的金额及其可能面临的相应
刑罚标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任何方式的诈骗行为导致公共或
私人财产损失,且该金额达到了一定额度的情况下,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处以罚款;
若该金额达到一个更高的标准并且存在其他严重的
犯罪情节,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处罚,即被判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附加处罚款;
而如果
诈骗金额尤其庞大,或者一贯存在严重罪行等特别严重的情节,
犯罪者则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严惩,还有可能面临罚款或者财产充公的严重后果。
当然,在这些
量刑标准之外,最高人
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自2011年4月8日实施以来),也对相关内容作出了详细澄清和规定。
按照这条解释的规定,诈骗活动造成的
财产损失在3000元至1万元之间、3万元至10万元之间、50万元以上的,都应该分别被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这三种类型的犯罪进行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