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肋骨骨折之残障评定的准则,主要依据骨折数量进行判断。
关于肋骨骨折的残障评定标准如下:
首先,十级别的评定标准为四根或以上的肋骨发生骨折或者两根或以上的肋骨缺损;
其次,九级别的评定标准为八根或以上的肋骨发生骨折或者四根或以上的肋骨缺损;
最后,八级别的评定标准为十二根或以上的肋骨发生骨折。
针对肋骨骨折将导致的
赔偿标准,通常应向受伤者支付其因治疗与恢复过程中所产生的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用、营养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等项合理费用,以及在
误工期间所损失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