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之下,双方均有权共同承担
抚养责任。
具体而言,应当由双方
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在确保子女性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基础上,达成关于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约定。
同时,此种约定也应得到人
民法院的尊重以及认可。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
法律关系绝非因
父母离婚而被解除或终结。
即使父母离婚已成事实,他们仍然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导及保护等法定权力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