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租住的厂房恰巧遇到政府
征收拆迁事件,请莫担心,您作为
承租方有权利获得诸如停产停业损失
赔偿以及搬迁安置费用等赔偿款。
让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相关规定。
第一,关于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问题,包括以下几点重要方面:
首先是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与临时安置所需补偿;
最后便是由于房屋征收引发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在这些补偿之外,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将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以激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工作。
然而具体的实施细则则会因为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这便需要您自行查询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
再者,针对因征收房屋导致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题,具体
补偿金额将会基于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时间长度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评估。
实际操作细节会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自制定的
法规影响。《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