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电动车骑手酒后驾驶导致
追尾汽车事件中,通常会判定电动车一方负有全部或部分责任。
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负责处理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各
当事人在本次
道路交通事故中所起的实际作用及诱因的严重性,来划分各当事人应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