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从事雇佣
童工之行为并且未能如期支付
工资这等事宜,则理当责成相关劳动
行政部门进行监管和干预。
雇用童工本就属于
违法事项,因此劳动行政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施予罚款;
倘若情况较为严重的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有权
吊销该企业的
营业执照;
此外,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向就业者支付相应的劳动薪酬。《
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
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
女职工和
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