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年前所签署的借据是否具有追求
违约责任的
法律效力,这需要结合特定的实际情形进行判断和确定。
首先,假设借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还款期限的话,应当自该
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内提
起诉讼。
在此期间内若未曾进一步
主张权利,则会被认定为
诉讼时效已过,法院将不再予以支持。
其次,如果借据并未对还款期限做出任何明确约定,那么,诉讼时效将自催告生效的次日开始计算。
倘若有确凿之
证据表明,
债权人在过去的十年间持续不断地向
债务方寻求过债权权利的救济,那么,诉讼时效仍可顺延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