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之一即为
赠与人得以撤销赠与的法定理由:首先,在赠与财产的权力尚未产生实际转移时,若
赠与协议并未经由相关公权机构进行公正认定,并且该协议并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或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契约。
其次,在捐赠
财产所有权已有效发生转移之后,受赠者如出现如下行为:(1)严重侵犯授与方或其亲近
家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负有
赡养义务却故意不遵守履行;
(3)违背赠与人与人签署的赠与合约中所规定的义务内容。《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
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
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
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