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解除亲生父母之间的
抚养责任后,虽然实际抚养方可能无需再承担起照顾孩子的实际责任,但仍然须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以维持其生活所需。
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亲子关系不得因为父母
婚姻破裂而消泯无形,即使在
父母离婚后,不论子女由哪一方父母直接抚养,他们都仍然享有亲生父母双方的身份和权益。
其次,尽管婚姻关系已经结束,父母对子女依然拥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及保护的义务和权力,这是不可剥夺的。
最后,倘若亲生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向双亲索要适当的抚养费用。
同样地,需要承担
被监护人抚养费、
赡养费以及
扶养费的父母、子女及爱人等,虽经法院撤销了他们的
监护权,但仍需继续依照法律规定承担供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