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超出十年以上的
欠条,无论其是否在法律框架下签署并具有真实性和有效性,欠条本身仍然具合法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欠条在法律上的
诉讼时效若已过,则其利用法律途径寻求保护权益之效能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完全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向人
民法院主张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为三年。
如果欠条
逾期处理,至
债务方
催收之日起,
债权人在法律上面临失去
胜诉机会的风险。
因此,在处理长时间未还欠款问题时,债权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避免因诉讼时效过期而导致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