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并没有全国任意地点均可办理。倘若涉及双方同意的
协议离婚情况,则中国大陆的合法居民男女双方需共同前往其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管理机构
提出离婚申请,进行友好协商和处理相关事项。反之若选择
诉讼离婚,应向有关部门规定的具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请求。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其婚书注册并非在中国内地所做,該类婚姻登记管理机构将无法受理该实例。如果选择
起诉离婚,具体流程如下:首先,至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申请;其次,由
立案大厅在确认合法
立案条件之后,予以立案,并发出相关立案通知,然后按照通知要求缴纳相应
诉讼费用;最后,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将之转交给特定的民事法庭做进一步审案处理。等到民事法庭接受案件以后,会向另一方发出开庭
传票,明确告知对方至某一时间前来应诉。待双方
当事人都已到达,进行后,由法院进行调解工作。最后
法院开庭审理整个过程,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
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