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于若干原因采取减取离职员工薪资的措施,这亦有可能是合法的行为。然而,关于
违法性急速离职的情况,可以适度地扣除相应的薪资报酬,但所扣除的数额必须严格控制在职工月收入的25%以内,同时也不得凌驾于当地的最低薪资保障水平之上。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若员工未经许可而擅自选择离岗且并未对企业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即使企业采取这样的劳动管理手段,实际上也是违反了法定条例,属于
非法行为。对此类情形,离职者如有信心能够提交确凿的在职证明,可以依法向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是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争取和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据现行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以通过提前30天以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方式,主动解除自己与所在单位之间的
劳动关系。同样地,在
试用期阶段的员工只需提前3天通过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即可实现离职。总而言之,某些状况下企业收取
辞职扣款可能是完全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