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额度,通常会受到以下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衡:
首先,是子女在生活中所必需的真实需求;
其次,是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程度;
第三,则是所在地的现时生活水平。
最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类
抚养费用会按照年度或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进行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