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涉嫌酒驾而遭受意外碰撞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应遵循交管部门出具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载明的规定进行判定和承担。
然而无法忽视的是酒驾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均需负担全部责任,但若
肇事方未能严格
遵守交通规则(例如
逆行或违反信号灯指示等行为),则其应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核心依据在于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的交通认定期限责任事故书中对责任的明确划分。
此外,在
发生交通事故后,务必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报案,以便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投保人遭遇的交通状况,并指导投保人如何妥善处理及保护现场,这其中包括向肇事方索要事故证明等相关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