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逾期未付,作为一种涉及到财务和合约的问题,本质上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
经济纠纷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签署双方中的一方向对方没有按照
合同条款如期
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的方式不够规范,那么便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而言,即需要立即行动来重新
履行合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支付因违约造成的相关损失。如果双方能够就此问题进行友好协商,得到妥善处理,那自然是最好;如若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位于受损害方的一方便有权直接提
起诉讼,以便借助强制力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
司法途径中,向人
民法院寻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这样一种方式尤其受到重视,因为依据现行法律条文,供选择的
诉讼时效期为整整三年。然而,倘若法律对此作出了进一步详尽而明确的规定,那么自然应当遵照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