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的
赔偿问题,需要注目的是,若涉事地块为个人所
承包的土地,且相关土地
产权关系明晰,那么将有资格获取相应的补偿权益。然而,若该土地并非属于个人或主体企业的租赁用地,则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
土地赔偿责任将由实际掌握承包权利的个人或主体企业承担。
其次,针对养殖场地的建筑物、附属物,需依据其实际建筑面积、建筑构造以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性评估与计算之后,对其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再者,针对因停止生产经营而导致的损失赔偿,如若具备合法的养殖手续以及有效的
营业执照,并能提供切实的产量数据作为依据,便可据此申请停产停业期间所遭受损失的赔偿。具体补偿数值包括但不限于实际产值情况、各类设备折旧情况以及货物搬离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进一步来讲,由于养殖基地内部的设施设备均需经过评估确定其
使用年限及其剩余价值,因此,这些设备在使用年限届满或因其它原因需要处理时,可根据评估结果获得相应折旧补偿。此外,当养殖场必须搬迁时,所有剩余的物料和装备都会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搬迁费用,这个费用也可以在申请补偿时予以考虑。
最后,对于禽畜出清的补偿部分,通常会根据禽畜存栏的饲养规模、品种特性来进行合理补偿。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禽畜只会得到特定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