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夫妇
分居多长时间也无法被视为自动终止婚姻关系的情况。
只有通过正式办理
离婚手续,才能使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得到解除和终结。
对于选择通过
诉讼方式
离婚的人士来说,若其与配偶分居期满两年并且经过法院调解后依然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庭便可依法准许该案件中的
当事人离婚。
然而,若是通过协议方式
自愿离婚的话,只需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即可达成目的,而无须等待足够长的分居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