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女性并未贡献任何经济收益,但这并不影响其在
离婚过程中主张对
共同财产分割的权益。
由于法制公平公正的原则,即使女方没有收入来源也并不意味着其被剥夺了分享财产的权利。
若在此基础上,女方还承担着
抚养子女、照顾老年长辈以及辅助另一半工作生活等繁重的家庭责任,那么在离婚之际,她便有根据实际情况向男方提出相应补偿的合法资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