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明确规定,
犯罪行为被定为“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而非“买卖
伪造身份证罪”。
因此,任何涉及买卖伪造身份证的行为有可能触犯该法律条款,从而演变为更为严重的
违法行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本罪行的
量刑程度视情况轻重而异,一般的情况下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惩罚,同时还要承担相应
罚金。
然而,若
犯罪情节极其恶劣,那么将判处更为严重的惩罚,包括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支付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
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
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