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借款合同中未提及利息事宜,即视为无息借款。
若
债权人要求
债务人依照合约利率支付利息,此要求将得到人
民法院支持。
然而,如果双方商定的利率超出了成立合同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会被排除在外。
此外,如果借款合同未就利息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且
当事人无法达成
补充协议,那么根据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
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我们通常认为是无息的。
《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
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