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
医疗保险纷争时,如发现行政管理机构做出的个别行政措施损害了你的合法利益,那么依据我国的《
行政诉讼法》,强烈建议您立即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发起
行政诉讼。
此外,根据《
社会保险法》的相关细则,倘若被认为是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危及到你的合法权益,那便有权利依法提出
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仲裁,提
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