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离婚事宜时,如对于子女之抚育及
财产分配等问题能够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者,应依据该协议予以妥善处置;
若双方未能就相关事务建立一致意见,则有关夫妇间
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将由法院依据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
当事人以及无辜受害一方权益的
基本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至于子女的抚育权归属问题,对不满两岁的幼童,通常由其母亲直接承担哺育责任;
而满八周岁以上的儿童,也需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
对于年龄介于两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法院会根据何种方式能更有利地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慎重作出裁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