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为
一级伤残的情况下,应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给予员工一次性的
伤残补助金,该金额相当于员工薪资总额的27倍之多。
针对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的员工,其所能获得的补助金则为员工薪资总额的25倍。
对于
三级伤残的员工而言,他们将得到的补助金为员工薪资总额的23倍。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一级伤残的员工还可享受
伤残津贴,其计算方式为员工薪资总额的90%。
同样地,二级伤残的员工可以享受到薪资总额85%的伤残津贴,而三级伤残的员工则可享有薪资总额80%的伤残津贴。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