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有法律规定,已经有效签署的协议书,具有相当大的
法律效力。
然而,那些尚
未生效的协定却无法享有这样的法律地位。
一般的情况下,协议书本质上也归属合同范畴之内,这些都是由双方合格的民事参与者们经过深入且合法地协商后签订而成。
只要它们在法律程序中被即时确立,就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明文保护,并对
当事人产生严肃且不可忽视的法律效应限制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协议书符合有效签订甚至签章完整等要求,但要是其中包含了法定的无效事项,那么这个协议书立即失去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