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诈骗金额达两万元的案件,便已足以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所定义的“较大”
违法范畴,依据相关
法规,这类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并且要附加或单独进行罚款。
然而,如果
犯罪嫌疑人在初次审判宣判之前能够全额退还
赃款和
赔偿损失,同时承认其罪行并表现出真诚的悔悟之意,那么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政策,他有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获得不
起诉或者免于
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
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
处罚情节的;
(二)
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
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
主犯的;
(四)
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