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框架下,
债务人并非完全受制于
违约条款不得提前偿还其
债务。
然而,若债务人选择提前实现
债务清偿会对
债权人造成权益损失时,债权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给予否认甚至拒绝此次提前承诺的行为。
然而,如若提前偿还债务并未触犯或损伤到任何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人将无权干涉或干预此种情况,进而让债务人行使法定权力自行承担
提前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