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
轻伤通常被判决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
轻伤系指对人的肢体或面容造成了损害,导致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的功能部分障碍乃至全身性的健康受损,包含有轻度轻伤与重度轻伤两级。
故意伤害则是指故意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
这种伤害若
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故意
伤害罪,这是一种侵犯我国公民人身权利的最为常见的
刑事犯罪之一。
在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肇事人必须已经实施了实际的伤害行为,所称的伤害即是指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行为。
通常情况下,它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例如打断手指、刺瞎双眼等等,以及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生理功能,例如让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调等等。
然而,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若是因正当防御、
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而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便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