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公民才可能被认定为触犯了故意
伤害罪;而对于15岁的
未成年人,即使他们实施了
殴打他人并造成
轻伤的行为,也不能被判定有罪或面临相应的
刑事惩罚。然而,如果这个年龄段以下对应的少年犯有涉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
纵火、爆炸及投毒等
情节严重的
违法行为,同样必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在14与18岁之间产生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国家法律通常会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和轻缓的惩罚。另根据国家法律,在未满16周岁阶段,若未达到
刑罚标准,将责令其家长或者
监护人严加管教;在特定情况下,如情况严重,亦可通过政府收容教养措施进行矫治。《刑法》第十七条
【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