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其中关于
离婚退还
彩礼亦无关乎有无子女,若出现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项时,男方便可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即便是双方已经完成
结婚登记程序也没有真正地开始过共同生活;(第二)双方虽已完成结婚登记程序却在
婚姻存续期间未能共同度过;(第三)婚前支付的彩礼造成了支付方经济上的负担,离婚之后也应予以返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