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即“保
证人非
羁押保证”(Guaranteefornon-incarceration),它是指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机关在
刑事司法过程中,对那些被刑事追诉却尚未受到刑事羁押的人士,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依照法定程序,勒令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
保证书,旨在确保他们能够随传随到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司所遵循的相关法律
法规,从
刑事案件的策源地——
当事人首次被
刑事拘留的那一天起,直至判决宣告正式生效为止的整个时间段内,皆可进行取保候审的办理。
因此,在此阶段,您完全可以申办
取保候审手续。
请放心,一般情况下,这项工作将由您授权的律师代为处理,当然,如果您愿意亲自办理,也完全可以向您的
家属寻求帮助,共同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批准,则需视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自身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适用条件的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