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债务转让行为中,必须事先获得
债权人的认可与批准方能生效,否则,未经书面告知或通知等方式,该转让对
债务人便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具体而言,当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债权依法转让至第三人,使得第三人由此地位转变为新的债权人时,必须以
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并明确告知一切相关事宜,包括
债权转让的对象、转移时间以及新债权人的身份等等。
若未能如此操作,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将不对债务人产生任何
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
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