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就是由
社保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明确职
工伤害性质,确保他们能依法享受
工伤保险福利以及在出现
纠纷时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
当有员工遭遇到事故伤害或怀疑患有
职业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在知道或被确诊的30天内,向所在地人社局
递交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提交,那么受伤员工或他们的
家属、工会,可以在一年内向所在地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
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