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件时,程序如下:
申请人须提交包含
身份证明(即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背景照片(要求为近三个月内的两寸白色免冠照片)共三份材料至
户籍所在地区县残联进行此项业务的申报请求。
当地区县残联需针对这些申请资料进行详实查验与核实。
之后,指定机构会对申请者进行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
最后,由区县残联进行细致审核,审批通过后,方能将残疾人证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
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
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
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
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