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房屋租赁法律关系中,
租赁期限具有明确的规定性,不得无限制地继续延长,即房屋租赁的总时限不得超过20年。
在此基础上,如果
租赁协议的期限超出了这个范围,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作无效。
当租赁期即将期满之时,出租方和
承租方均可主动选择
续签租赁协议,但是,续签后的租赁期限自签订当日开始不得再次超过20年这一法定最高年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
期限届满,
当事人可以续订
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