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离世并留下遗产时,遗产的
继承程序与份额划分方式应根据一定原则进行。
在同一顺位的
法定继承人中,通常是按照所有有权继承者的数量平均分配遗产总额。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扰且缺少劳动能力的
继承人来说,在进行
遗产分配时,他们理应得到额外关照和照顾,以便确保他们能够顺利接手财产,维护基本的生活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