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
遗嘱可能会出现部分无效的情况。在以下几种特定的情境下,有可能导致遗嘱的部分条款失效:首先,如果遗嘱中没有为
遗产继承人留下指定特留份,那么此类遗嘱的相关条文将会失效;其次,遗嘱不包含对胎儿应享有的遗产的预留份额,那么这一部分也将失效;再次,倘若立
著作权人在生前已经处分掉与遗嘱内容相关联的财产,那么这也是导致遗嘱整体无效或者部分条文失效的原因之一;最后,遗嘱中所规定的内容涉及到的是其他人的财产,这种情况同样会使遗嘱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
欺诈、
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