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发生之际,地方公安机关下辖的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从案发现场展开细致而全面的实地勘查并在完成此项工作之后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制作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具有特殊性的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需要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员之后方可编制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