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通常被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有资产,然而,通过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其归属权也可明确指明为某位配偶或者部分归属于某位配偶专属所有。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在夫妻缔
结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所获得的下列任何收入和财产均视为
共有财产:
首先是(一)
工资以及
绩效奖金;
其次包括(二)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再次则是(三)智力成果权的收益;
接下来是(四)
遗嘱或者赠送契约中明文规定仅供其中一方单独享有的财产之外的所有
继承或者
赠予所得财产;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五)除前述财产之外的,其他所有应当被视为共有财产的各种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