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的过程中,
诉讼当事人是完全具备自行提
起诉讼的权利和能力的。
倘若
刑事被告人或者其
家属具备充足的诉讼技巧并且具备相关的法律资格证书的话,他们可以选择不聘请
律师来
代理诉讼事务。
事实上,律师在庭审中所担任的角色更倾向于
代理人,因此在较为基础或简单的
民事纠纷当中,如果诉讼当事人具备出色的
法律知识和个人素质,他们是完全能够自行辩护并阐述自己的主张的。
然而,从长远且全面的角度来看,我们仍然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您辩护。
在
辩护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期间,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用合法合理的方式完成辩护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
捏造事实、扭曲法律,进行非法的辩护行为。
此外,辩护律师还有权为
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
法律咨询以及
代理申诉、控告等业务,同时也可以为已经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申请
取保候审。
但是若出现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规定、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
违法活动,或是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关键信息等情形,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服务。
同样,接受委托的律师在处理具体的案件时,如需申请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收集、调取
证据资料,或是请求人民法院通知
证人出庭作证等行动,也是可以直接提出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