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方面解除契约的通知宣告生效的时间界定如下,即,若
当事人根据法律合法地提出解除契约的主张,那么这份通知抵达对方之时,便可视为合同正式解除之刻;另一种情况下,当通知明确指出,如若
债权人未能按期偿还
债务,那么这份合同将自动予以解约,而如果债权人在规定期限之内没有履行其应承担的贷款义务,合同则将在所载明的
期限届满之后正式失效。超出法律规定范畴的其他相关事项还需遵循相应地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
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
起诉状副本或者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