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却遭遇对方拒绝支付
抚养费用的困境时,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您可以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考虑孩子的实际需求、对方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与当地社会生活标准等因素,对其应承担的
抚养义务进行合理认定并制定具体的支付方案,包括金额、支付周期以及支付方式等等。
若经法院
判决生效后,未能按期
履行义务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作为
监护人或
抚养权利人的您便可依法向原审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让法律为您伸张正义,保障子女的正当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