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违章建筑,如若被鉴定为
违法性质的建筑物,那么国家是不会给予任何形式补偿的。
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违章建筑,不但需进行强制性拆除,同时还需要由违建
行为人全额承担相关拆除费用。
违章建筑,实质上是指那些未能获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且在规划区域之外进行建设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以及《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而擅自开工建造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违章建筑具有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资源等严重问题,对城市公共空间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同时也破坏了生态环境。
更为严重的是,许多违章建筑往往隐藏于合法建筑之中,这无疑加大了执法难度。
违章建筑的存在,不仅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阻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更是对城市未来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