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产生的结果包括但不限于产生
逾期利息及缴纳
滞纳金;
造成个人信用评分降低的负面
征信记录;
以及可能遭到来自银行的不断
催收行为,甚至是法律
诉讼以及
刑事责任的危险。
因此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该及时采取如下方法:
首先,若您曾经有过忘记支付货款的情况出现,且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此时请务必快速采取行动,尽可能地将全额
赔偿付诸实践。
同时,向银行
信用卡中心进行电话咨询并表明您并非故意
拖欠贷款,如若您发生这一事件的期限较短暂,那么银行部门很有可能选择忽略这一次的
逾期记录;
其次,在您因为诸如失业或病痛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的时候,在还款日期到期前,至少提前两周与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取得联系,告知他们您现在的财务状况及无法作出及时还款的缘由,然后申请延期偿还或是分阶段还款;
再次,如果您本人提出延期
偿还贷款的请求,大多数情况下银行都会予以批准,双方将共同协商制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还款计划。
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仅不会保留
不良记录,而且您需要在申请延期以后确保能够按照约定时间还款;
最后,关于
信用卡贷款支付数据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会对这类数据进行长达24个月的滚动记录,而对于每一次
信用卡逾期还款所产生的信息都会被保存在系统中两年。
因此,当您首次意识到自己在某次交易中发生了逾期情况后,建议不要立即注销该张信用卡,而是尽量继续持有并且持续使用该信用卡至少超过两年,随后请保持良好的信用卡使用及还款记录以清除初始逾期带来的影响。《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